
宁波市五举措抓好渔港建设工作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积极落实五项举措,全面推进渔港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做好渔港规划,建立完善渔港布局结构做好渔港建设规划是建设渔港的的关键。2007年,多次召开会议,布置渔港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县(市)、区工作要求、步骤及完成时间等各项任务。经过近三个月紧张工作,全市有渔港建设任务的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渔港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报送省渔港办,并报当地政府发布。
08年上半年,宁波市在各县(市)、区已完成的渔港规划基础上,完成了《宁波市渔港(避风锚地)布局与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和发布工作。根据宁波市沿海自然地理和渔港发展现状、渔船分布以及不同区域的经济特征,规划以渔港(避风锚地)现状为基础、以渔船安全避风为目标、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以渔民需求为目的,根据国家渔港等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国家中心渔港1个,国家一级渔港3个,国家二级渔港8个,国家三级渔港10个,贸易渔港5个,避风锚地33个,共60个渔港和避风锚地。经渔港功能分类后,宁波市有重点渔港11个,主要渔港18个,小型渔港31个,划分为六个区域。至此,全市形成以石浦中心渔港等三个国家一级渔港为核心,石浦东门渔港等重点渔港为基础,沿海普通群众渔港和避风锚地为补充的结构合理、层次有序、功能互补的渔港布局结构。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宁波市自2002年起,已将渔港建设资金列入全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预算,每年安排400万元,有关县(市)、区按照该市每年安排实施的渔港建设项目,由当地财政足额、及时拨入配套建设资金,确保当年渔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现。2008年该市渔港和避风锚地专项资金增加到2050万元。宁波市通过近几年的投入和发展,通过以中央、市、县三级政府投入为主,已经确立了政府在渔港建设投资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了过去渔港投资“民办公助”,群众作为投资主体、投资体制不顺的状况,使渔港建设资金的筹措得到了有力保障。
三、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是制订宁波市2008年度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08年5月下发《2008年度宁波市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渔港建设项目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申报程序,并明确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国家二、三级渔港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按概算总投资40%投入,县级财政按1:1配套;避风锚地市级财政资金按概算总投资50%投入,县级财政按1:1配套。同时,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加快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切实做好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
二是做好调查工作,确定2008年度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2008年6月,相关部门人员赴各申报项目实地进行调查,现场查看了奉化杨村避风锚地、、象山石浦中心渔港(小型渔船码头)等渔港和避风锚地。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确定该市2008年度各县(市)、区渔港和避风锚地项目17个,总投资7196万元,按照《规划》,2008年该市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重点是突出建设中央(鹤浦一级渔港)、市(宁波市渔业应急救助基地)立项的建设项目,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重点建设主要渔港(国家二、三级渔港)和避风锚地,确保按期完成。另外,抓紧完成象山石浦番西一级渔港向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立项申报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渔港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在前期工作方面,该市对于在原设施上改建、扩建、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简易程序,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的造价管理部门核定投资,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与市财政下达投资计划。对于新建、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报当地和市发改部门进行立项审批,特别是做好前期海况、泥沙、地质等勘探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树立民生工程思想,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是制订了《宁波市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规模、申报、分配、使用和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资金投资效益。《办法》还明确要求全部建设项目资金下达后,都要与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和财政局签订《宁波市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责任书》。
三是为切实加强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加强标准渔港工程廉政建设意见的通知》(浙海渔规﹝2008)9号)的要求,拟定了《渔港和避风锚地项目廉政建设具体意见》,《意见》明确了凡是列入宁波市渔港和避风锚地的渔港建设工程项目都要签订宁波市渔港和避风锚地项目廉政合同。
五、加快渔港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
象山鹤浦国家一级渔港和象山石浦番西国家一级渔港是两个列入农业部渔港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各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2008年4月,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渔﹝2008)19号)批复了象山鹤浦一级渔港初步设计,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586万元。目前,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计划在年底前开工建设。石浦番西国家一级渔港列入农业部“十一五”渔港建设规划后,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2008年3月,完成渔港水域水深图、平面图的测量,勘探工作已进行布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已开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为石浦番西港区西首岸线段,计划建造(250马力-400马力)二个泊位二座码头,建设800米护岸及网场等,项目投资总概算3100万元。
同时,2007年列入宁波市象山县重点工程的蟹钳港、崇堍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正在顺利实施,目前已完成布设单点系泊浮筒50个,新建8座避风上岸码头,航标2座,2台无线监视装置,布设4个气象测报点等,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该避风锚地在2007年台风季节和2008年的二次台风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全部完成后,可容纳象山县全部大马力渔船进锚避风。
